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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残联关于对晋江市新阳光通过协议管理评审的通知

根据《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泉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残〔2022〕40号)文件要求,经县(市、区)残联、民政、卫健部门初审,市残联联合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泉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评估标准》对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评估,现对2023年拟通过协议管理评审的泉州美珂斯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儿童康复机构予以公示。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情况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申报类别

1

晋江市新阳光聚贤堂护理机构有限公司

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可慕村泉安路安海段249号

孤独症、智力障碍儿童康复






附:协议管理机构正式文件

3.23 (定) 泉残〔2023〕11号 关于确定泉州市培尔巧康复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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